上下级人民政府与政府部门之间都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之间是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工作上的联系与指导关系,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做好临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县长任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确定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临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健全制度机制。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责任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
2、建立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按公开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开。
3、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全文7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