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建设过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时,工程师人员的伤亡发包人不承担责任,因为这不是人为造成的,政府会有办法解决的。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查、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第267条规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程分包责任承担
工程分包责任是连带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以雇主是否具备建设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资格为要件。法律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此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从责任构成要件上看。第一、人身损害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第二、发包人、分包人在发包、分包时存在选任过失。
二、施工合同可以转让吗
施工合同可以转让。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三、工程分包与转包的区别是什么
工程分包与转包的区别是:
1、在工程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转包是违法的。分包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
3、分包与转包的定义不同。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工程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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