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大棚房”,国家整治的只是违法"大棚房"
时间:2023-06-17 14:52:37 2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最近有农民朋友来问,律师,听说国家现在不让建大棚了是咋回事啊,好像有的村子有好些大棚都被拆了,说是违建。以后是不让大棚种植(养殖)了吗?

并且,提出类似疑问的朋友不只一两个。在具体解释这是怎么一回事之前,爱土拆迁律师要先和农民朋友们强调结论:这个被查被拆的大棚房,和咱们进行农畜种植、养殖的大棚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国家没有不让盖大棚!

接下来,咱们再具体看看,这个不允许农村建大棚的谣传到底是怎么传出来的。

被打击的大棚房到底是啥,和农民盖的大棚有什么区别?

咱们农村用来进行农耕种植、畜禽养殖的大棚,简单来说其实就是温室的一种,主要以塑料薄膜、玻璃或者其他材料修建而成,能在透光的同时,使大棚内保持一定温度,在一定程度上抵抗自然灾害。

这是一种科学种植/养殖方法,可以帮助缩短种植/养殖周期、增加产量。咱们可以通俗地把它理解成是一种农业生产设施。

同时,为了方便农民朋友们劳作,大棚有时候会附建一个看护管理房,用来存储种子、肥料等材料,也方便农民朋友们劳作间隙小憩。这个看护房的面积标准等,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通常是由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进行规范。

被国家查处打击的并不是这种大棚,而是存在违法占地用地问题的大棚房。一字之差,用处和合法性截然不同。这个大棚房,指的是以农业大棚为名,占用农村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通俗来说就是在耕地上盖房子。它已经改变了耕地的农业用途和土地的状态及性质。

举个例子来说,有些地方会把农业大棚的内部和周围地面硬化(比方说铺上水泥地面),改建成农家小院或者度假别墅等,用来经营农家乐,甚至直接出售、出租给城里人。这种就是典型的披着农业大棚外皮的违法大棚房。

说到这农民朋友们应该也有一定了解了,这个大棚房不但是土地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它冲击着国家的耕地红线,占用本属于农村老百姓的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严重破坏了土地环境,侵害了农民朋友们的土地权利。

国家是如何整治大棚房的?大棚房被拆有补偿吗?

2018年9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严查清理大棚房,遏制农地非农化。

《方案》要求,对包括以下三类问题的大棚房进行集中打击和清理整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据人民网评报道,仅截至今年3月17日,全国共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就达到了16.8万个左右,涉及占用耕地13万亩。这些宝贵的耕地被改建成了私家庄园、乡村别墅等,令人痛心。地方政府正逐步对这些违法建筑建设实施拆违、整改,推进耕地的复耕工作。

对于这些被拆除的大棚房,有人可能会好奇,花钱建的,拆除的时候会有补偿吗?爱土拆迁律师要明确的一点是,这些大棚房是违建,违建的依法拆除不同于征地拆迁,是没有补偿的。当然,违建内的财物及拆除违建后的材料属于权利人的合法财产的,仍旧归权利人所有。

合法大棚是不应该被拆违的,该要补偿的时候咱们要硬气点!

如果有农民朋友正常建设的农业大棚,和符合地方规章规定建设的看护房,也被要求拆除的,咱们一定要弄清楚,是咱们的合法大棚被错误地认定为违法的大棚房了,还是其实咱们遇到的是土地征收而不是大棚房整治。

如果是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申请国家赔偿,挽回咱们的损失。

如果农民朋友遇到的是征地活动,那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朋友有权主张耕地上其他附属物的补偿的。如果拆迁方拒不给予补偿,咱们就要通过法律手段核实这个征地项目是不是合法,有没有经过征地审批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并在此基础上争取咱们应得的补偿。

爱土拆迁律师最后想说的是,国家现在努力推进农村土地政策改革,希望能够帮助农民更充分地实现咱们的土地权利。但是,无论是宅基地,还是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些尝试都有一个共同的底线,那就是不能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不能让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外部的冲击和挤压。

土地是咱们农村老百姓扎根的根本,咱们的许多重要权利都系于宝贵的土地。所以,不管政策如何变动,保护耕地红线、合法用地,拒绝他人以违法手段觊觎咱们的土地,都是咱们每个人都应该谨守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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