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如下: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损害。
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该要件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医患双方自始就不存在医疗行为,就不可能存在医方侵害患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也谈不上患者因医方的行为而遭受损失。
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治疗过程中,主观上要有过错。这里所说的过错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按其医疗水平及能力应当能够预见和预防损害的发生,由于其主观上存在过失或故意,没有预见或是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
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双方协商、调解、法院判决。发生医疗事故后,患方可以先和院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如果和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三、医疗损害的可以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损害的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2.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3.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全文5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