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纠纷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民事诉讼的立案标准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民事纠纷立案后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写起诉状;
2、到法院立案大厅交费立案;
3、收到立案通知书以后,法院会告诉谁是这个案件的承办人;
4、法院通知开庭的时间和注意事项;
5、一审法院开庭,最后作出判决,把判决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6、双方当事人看到判决以后,如果不服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
7、二审判决以后就是终审判决了,判决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之后就开始执行程序了;
8、胜诉一方到法院执行庭、局申请执行;
9、败诉一方还一次申诉的机会,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到终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申诉,申请再审。
民事纠纷的特点
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一)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二)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三)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全文7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