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需要支付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支付的民事诉讼所需的费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所需的费用。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起诉或者上诉时,原告或者上诉人应根据一定数额或一定比例向人民法院预交的诉讼费用。具体收费可向人民法院询问。非财产案件的当事人除应交纳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费用外,一般不负担其他诉讼费用。财产事件当事人除了缴纳事件的受理费外,还缴纳了以下诉讼费用: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用。这些费用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费用标准支付的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过劳补助金。这些费用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不得按实际支出计算缴纳。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出差补贴不应由当事人负担;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按实际成本收费。财产保全的申请费和财产保全措施实际支出的费用。
民事诉讼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如何处理
1、对没有委托律师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对回避、自认、举证证明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没有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对回避、自认、举证证明责任等相关内容向其作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并在庭审过程中适当提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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