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参加佛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提交材料
1、现场结算:参保人参保就医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身份证
2、零星报销:
参保人就医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身份证(复印件)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若市外就医需提供市外就医申请表(原件)
出院小结(原件)
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书
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复印件)
意外伤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及外伤入院申请表(原件)
失业的提供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证(原件)
办理流程
1、现场结算:
(1)入院流程:参保人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到病房住院。
(2)出院流程:医生安排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零星报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医疗费用划入参保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
1、市内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
2、参保所属的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
1、医院前台:周一至周六24小时;
2、零星报销:非节假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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