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读者周先生问:
我原来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因为单位效益不好,我于去年年底刚刚辞职。今年我还没有找到工作,我想先把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这样我的各项保险就不会断缴了。
请问,我该怎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答:您可持由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开出的同意调出证明(函)、本人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持户口簿)、本人近照(一张一寸免冠,彩照、黑白均可)到您想存入的市或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由人才中心向本人所在单位开具调函(或商调函)。您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然后到人才中心填写审批表等各种表格,之后就可将档案及人事关系交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证。存档证须妥善保管,办事时须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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