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角度看夫妻离婚时的个人财产如何处理
法律角度看夫妻离婚时的个人财产处理的方式是不参与分割,夫妻双方对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即使在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会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确实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对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应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现金、物质中支付,对离婚后没有住房的,还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这里规定的“生活困难”包括“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共同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和“离婚后没有住处”的两种情形。
二、离婚案件中个人财产如何确定
离婚案件中个人财产的认定: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个人财产可以公证为共同财产吗
婚前个人财产可以公证为共同财产。
夫妻婚前财产可以公证成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加强其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7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