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离婚了户口迁出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离婚户口迁出需要户主同意吗
迁出户口可以不经由户主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离婚迁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迁户口申请书应该写明以下几点:
1.题目。户口迁移申请书的首行一定要写上题目。
2.称呼。户口迁移申请书要加上具体的公安或派出所。
3.写明个人信息。将个人信息写清楚,包括字、性别和出生年月、身份证、现居地址。
4.写明迁户口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去写。
5.协商迁户口申请。泄露具体原因之后还要标注自己的户口想要哪里迁移到哪里,地点要具体。然后写上“希望批准”。
6.结尾和称呼。结尾的时候要比较注意,要写上“此致”和“敬礼”,分两行写,最后前面写上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n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n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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