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如何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行政法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8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2016年4月修正
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二、淄博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股权出质撤销的申报条件:
(1)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2)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股权出质注销的申报条件:
(1)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三、淄博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事地址在哪里
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企业开办专窗H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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