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终止时附着物的处理方法
时间:2023-10-07 21:50:05 3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土地合同规定,土地上的附着物到期后应归还原所有者。当事人自行添附的附着物需自行处理,实现土地承包前的状态。若庄稼或建筑物,当事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处理。但需经发包人同意,否则当事人须恢复承包前的状态。

根据土地合同的规定,到期后土地上的附着物应该归还给原来的所有者。对于当事人自行添附的附着物,他们应该自行处理,以实现土地承包前的状态。如果有庄稼或建筑物的,当事人也可与发包人协商处理。但是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恢复承包前的状态。

土 地 合 同 附 着 物 处 理 规 定

土地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理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自己添附的附着物,可以按土地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土地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需要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土地合同的规定,土地上的附着物在到期后应该归还给原来的所有者。对于当事人自行添附的附着物,他们应该自行处理,以实现土地承包前的状态。如果有庄稼或建筑物的,当事人也可与发包人协商处理。但是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恢复承包前的状态。土地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理问题,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自己添附的附着物,可以按土地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土地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需要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新时间:2023-10-21 14:50:35
查看合同终止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终止 最新知识
针对 土地合同终止时附着物的处理方法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土地合同终止时附着物的处理方法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