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确认孩子探视权的行使时间,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确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且该权利行使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探视可以不让对方接走吗
探视权不让接走可以的。但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内容,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探视权怎样确定?
探视权的形式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可以是每周探望一次,也可以是一个月一次,具体的探望方式种类众多,相关法律法规并无强制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视权协商不成法院怎么判
如果探视权协商不了的,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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