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门峡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什么时间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县)崤山东路街道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二、三门峡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
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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