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开庭后多久可以宣判
1、法院开庭后宣判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案子审结的期限,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法庭延期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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