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具体地说: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阐明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同样负有所在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你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同时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以后,管生产的是要负责任的。
“五五”普法莫忘普及安全生产法规
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五五普法已拉开帷幕,以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为目标,全面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五五普法莫忘普及安全生产法规。
《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法已颁布4周年。近几年来,从上至下相继出台和制定了上百部安全生产专门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基本上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指南,如果不为人知而且无法为人所知,那么就为成会一纸空文。问题在于,必须加大安全生产普及力度。
依法治国、依法从业、依法保安是现代社会、现代企业确保安全的法宝。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安全发展纳入总体战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反映了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要求。我们明显感到举国上下各级党政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度比过去任何时候都高,讲安全生产的人比过去任何时候都多,这是值得欣慰的好势头。然而,普法深度还不够,部分社会成员安全法律意识还比较淡漠,非法违法现象仍普遍存在。有的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十分猖獗。安全生产的主要载体是全体民众,作业者要知识、要技能、要文化,所以从提升人的总体素质上看,守法首先要知法,通过学法来提升理念,提高人的素质与品位,这是时代赋予的要求。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一方面从社会层面着手,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熟悉和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技能、责任和法制观念,真正树立起崇法守法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进一步强化安监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依法治安观念,避免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应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通过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意识等,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入构建和谐社会的基层组织,让安全生产知识入耳入脑入心田,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人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真正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长治久安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一百一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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