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公司董事会的董事长代表着股东的利益,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其职责是组织、协调、代表公司,但不管理具体业务和进行个人决策。在董事会开会或专门委员会开会时,董事长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投票权。
公司的董事长代表着股东的利益,他/她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从理论上看,公司管理层的所有权来源于公司。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
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
素材:公司董事长的职责与权力
素材:公司董事长的职责与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具有以下职责: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报股东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4.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 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7.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公司的董事长代表着股东的利益,他/她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从理论上看,公司管理层的所有权来源于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在董事会会议上,董事长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全文9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