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地域差异导致各地律师服务费用存在差异性,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的明确规定,我国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以及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作为律师事务所,有义务以便利人民群众为己任,强化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降低服务成本,努力为委托人提供高效便捷且优质满意的法律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律师服务收费采取了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定价策略。因此,各地的律师收费水平也会因地制宜,相应有所区别。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