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所以男女双方协商的时候,女方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抚养费是义务自己不能主动放弃。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那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可以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
放弃抚养权协议书
协议人:甲方,(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协议人:乙方,(女方)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有非婚生子,男,出生于年月日。因甲乙双方感情不合分手,经双方协商,决定:
一、非婚生子由甲乙方或(乙方)抚养。
二、乙方(或甲方)支付(不可付,双方协商确定)抚养费到孩子18周岁,抚养费标准是每月元,在每月月初5日内支付(此项可协商)。
三、乙方(或甲方)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探视方式是。
四、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时起生效(如果有见证人,也应给见证人一份)。
签字:甲方
乙方
二0一一年三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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