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被批准取保候审之后,该项措施并不必然会被取消。这主要取决于司法机构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所获取的证据与信息,倘若未发现犯罪行为或仅存在微小情节且不足以为其追究法律责任,那么便可考虑撤回案件。
然而,如果已经证实了犯罪事实的存在,并且需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则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审判。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司法机关将持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若在此期间内发现无需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司法机关需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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