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定标准: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多长时间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安全责任事故由哪个部门认定
安全责任事故由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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