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失业以后再就业,之前的失业证还有用吗
失业证有有效期。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可按月领取救济金。
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视为无效证件。
二、失业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失业证办理流程:
1.到居住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未就业证明;
2.准备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之类的;
3.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失业登记审核表并提交材料;
4.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失业证。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单位说给办理失业证有什么用
单位说给办理失业证的作用:
1.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2.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到户口所在街道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失业救济金领取;
3.凭《失业证》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国家规定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在24个月之内,重新就业的,办理就业登记,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4.如果单位(公司)在社保部门缴纳失业保险的,就业部门办理失业证后,由失业者持证到社保失业科进行登记、发放失业金;
5.失业人员可享受就业政策规定的优惠,如免费咨询、免费登记、免费推荐就业等;
6.个体工商户可在工商、税务部门出示《就业失业证》享受工商、税务部门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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