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一、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有哪些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有哪些解决方式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的解决方式包括:如果保质期并未届满,可以要求开发商负责房维修。自行维修的,则开发商承担维修费用。如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对于正常居住产生了严重影响,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三、房屋不合格业主怎么维权
商品房质量问题的一般处理情况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3、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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