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和年限:
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
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
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省内异地贷款:
职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东营,在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请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我市申请贷款。省内异地贷款担保按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以下称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40%。
3、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二)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三)同意按照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需对贷款所购房拥有完整产权,并用于自住。
(五)市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贷款银行按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类型
(一)提前全部还款
1、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还款的。借款人需将自有资金存入还款银行账户内,用银行账户余额冲减剩余贷款本息。
2、全部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还款的。用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冲减剩余贷款本息。
3、同时使用自有资金和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还款的。首先用借款人银行账户余额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手续,提前部分还款完成后,再用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冲减剩余贷款本息。
符合上述还款情形的借款人直接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二)提前部分还款
1、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还款的。借款人需将自有资金存入还款银行账户内,用银行账户余额冲减剩余贷款本息。
2、全部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还款的。用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冲减贷款本金。
3、使用自有资金和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还款的。首先用借款人银行账户内资金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手续,提前部分还款完成后,再用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冲减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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