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如何处理?
离婚后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的处理是未成年人年龄达到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真实意愿。未成年人没有超过两周岁、或者处于哺乳期的,原则上抚养权归母亲。未成年人在两周岁以上的,法院应该参考孩子父母的经济实力,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起诉孩子抚养权的程序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受理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依法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抚养权争取条件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
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从事教育工作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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