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因病去世,儿媳照顾公婆十几载,近日却被公婆告上法院要求分割家产。近日,浙江省东阳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公婆与儿媳争家产的继承纠纷案。
我要求依法分割我大儿子小海(文中名字都为化名)留下的房屋,86岁的老洪坚决地说道。
老洪和老夏有4个子女,小芳是大儿子小海的媳妇。2001年2月,老洪等人立了分家单,将村里的一两间房屋分给大儿子小海,二老随小海共同生活。
2001年7月,小海因病去世,后小芳另嫁阿邦,并与阿邦一同与二老生活。阿邦夫妇替二老归还了部分建房债务,且自2009年起至2013年间每年都给二老生活费。
然而双方在生活中常发生矛盾、争吵,老洪多次去村、镇干部处反映情况。小芳比较心直口快,因为琐事双方矛盾不断。
2013年,老夏患病花去医疗费25000元,双方因医疗费承担的份额产生争议,二老认为小芳不尽赡养义务,无法继续和睦相处,故起诉要求继承并分割儿子小海的房屋。
对此,小芳说:我们一直都有尽赡养义务,老夏住院时我们还去看过她。我同意分割房屋,但应当保留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且二老应当归还我们替他们偿还的债务以及我们支付的生活费。现在我们居住的房屋,有部分都是我现在的老公新修的,如果要分割房屋,我们应该多分。
后承办法官又多次会同村干部一同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海名下的房屋由双方各半享有;二老返还小芳部分款项,小芳不再承担对二老的赡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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