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丧偶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我国民法典按照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的远近规定了继承人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无权继承。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儿媳和女婿不仅在丧偶前与公婆或岳父母共同生活尽赡养义务,而且在丧偶后仍然继续赡养公婆或岳父母,为鼓励这种良好的道德风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实践中认定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从以下二方面综合考虑:
一是对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对公婆或岳父母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帮助;
二是对公婆或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以上二个条件同时具备的,不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你所陈述的情况看,你完全可以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由于你丈夫先于其父母死亡,你丈夫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应由其晚辈直系血亲即你们的儿子代位继承。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因此你儿子可以代位继承你丈夫应继承的份额,同时你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公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全文8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