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3月29日消息,临近清明,正是祭奠先人、拜山扫墓的时节。但是几天前,湛江遂溪县的一家人在扫墓的时候,却因为一起小小的交通事故,最终演变成了持械斗殴事件。事发3月25日中午,湛江市遂溪县G207国道旁,从目击者的手机视频中可见,数十个手持一米多长砍刀的男子,追砍另一群人。
据目击者透露,被追砍的是廉江市的居民,他们这次是回来遂溪县扫墓,其中一辆运输扫墓用品的三轮车,与当地一辆面包车发生轻微碰撞,随后引发冲突。
记者杨-霄:“我现在就在事发路段,据当时那辆三轮车的司机黄*傅说,他与那辆面包车发生擦碰之后,双方是发生了争吵和肢体推撞,但随后为什么会演变成多人参与的械斗,黄*傅说他也不清楚。”
三轮车司机黄*傅说:“我没有推他,他拉我推我,还有推村长,开始就这样,我一直都没和他们打架。”
事件造成多人受伤,其中6人被送院治疗。有伤者回忆,他只是站在旁边看热闹,并没有参与斗殴,但也被村中跑出的几十个“刀客”包围,上来就直接砍。伤者说:“拿着一米多长的开山刀,那些很锋利的,追着我们打。”
目击者:“回去的途中,看到我们村长还有一些叔伯。”、“为什么会被人打”、“我不知道他们冲过来,我们害怕就跑,跑到田基就被打了。”
事发时有警车和警察在场。目击者称,警察多次鸣枪示警尝试阻止事态恶化。三轮车司机黄*傅:“走过来又要砍,警察就过来隔开伤者,用枪指着天上放了一枪。”
事件中受伤最严重的黄先生身中十多刀,头骨被砍开,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伤者家属说:“头骨都没有了,现在医生说不知道能不能救回来,希望他挨过危险期。”
江遂溪县公安局方面表示,该事件已经刑事立案,目前正在调查。
【法律解读】
提问者采纳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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