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监事会成员不属于高管。
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
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一、公司监事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监事的权利有: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5、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指公司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监事一般由股东会选任。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监事除由股东会选任的股东代表担任外,还要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关于监事资格的要求,与董事资格的要求基本相同。此外,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二、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区别有哪些
董事会与监事会职权区别有:
1、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制定经营政策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和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董事会实施股东会决议,如聘用公司经理、经理提名的副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对股东会负责;
2、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如监督董事和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纠正董事和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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