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一、对于一方不抚养孩子要付多少抚养费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以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没有经济收入的,可以以财物折抵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第四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服刑人员是否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服刑人员也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由于服刑人员并无劳动收入,可用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没有财物的,可由孩子的抚养人承担抚养费用。待到服刑人员出狱后再向抚养人补偿。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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