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可以知道,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若双方签订了抚养费协议,那么另一方需要起诉到法院,以协议作为证据,再申请强制执行。若是不服从法院判决不给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通过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离婚后孩子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法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当另一方是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时,可以用财物折抵或是双方协商减免抚养费。但如果对方是恶意拖欠抚养费,那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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