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指医疗工作人员在对患者的就诊过程中,过失地对患者人身造成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共分为四个等级,在二、三级又分甲、乙、丙、丁、戊的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的鉴定必须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在治疗结束后根据患者的受损害程度和相关法规,对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对受损的就诊者进行鉴定。
一、医疗过失等级怎么进行划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过失等级是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进行划分的,划分为以下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条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医疗事故重要器官损害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重要器官损害的,要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医疗损害赔偿通常是指因医疗损害而引发的对患者造成的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有等级划分如下,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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