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者以“零花钱”为饵诱奸小学生获刑7年
时间:2023-06-11 11:02:06 1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花甲之年的高某强奸幼女,锒铛入狱,引来亲朋的责骂和村民的唾弃。3月31日,河南扶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犯强奸罪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高某系扶沟县曹里乡某行政村村民,今年五十九岁。2009年9月至10月,高某以“零花钱”为诱饵,一次给三元钱,共三次将本村小学生李某(女,1998年3月生)带到自己家中堂屋东间和其大儿家中堂屋西间实施了强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新网

全文2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有期徒刑 最新知识
针对花甲老者以“零花钱”为饵诱奸小学生获刑7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花甲老者以“零花钱”为饵诱奸小学生获刑7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