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车管所各导办台领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办理拓号、照像,领取照片和拓印膜
3、非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或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在乌市各检验站检测车辆,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在车管所机动车唯一性认定外检大厅2号窗口提交机动车档案资料相关手续,查验车辆;
5、机动车查验合格后,查验岗民警出具《机动车查验凭证和经预录入的机动车注册资料,相关资料提交到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6、受理岗民警全面审核资料,完整录入资料信息,出具《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交机动车所有人。
7、机动车所有人凭《受理凭证机选或自编自选号牌。
8、到收费窗口报车号、缴费。
9、凭缴费凭证领取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属自编自选号牌的,领取临时号牌,15日后领取号牌或委托邮政部门速递寄收)。四、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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