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合同应包含的内容
民间借贷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货币的种类,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
3.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
5.借款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
6.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7.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
8.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如何确定借贷合同的履行地
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两种观点,分别是: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
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分为两种情形: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其他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
(1)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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