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哪些情况下不予逮捕
时间:2023-03-11 11:53:12 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形: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的。

一、逮捕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吗?

逮捕时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逮捕作为保证侦查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安机关拘留时间的限制,有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拘留期间中无法侦查清楚,而犯罪嫌疑人又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为保证案件的侦查顺利进行和证据的收集,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逮捕之后,伴随着案件的侦查,导致证据的变化。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甚至排除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嫌疑。需要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在一些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过时致人重伤、死亡等案件中,由于在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被害方损失也没有取得被害方的谅解而批准逮捕。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损失,从而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此时,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变更逮捕强制措施。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治疗或者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不适合关押,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此外,发现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的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逮捕措施。但是,这必须以医院的相关证明或相关司法鉴定为变更逮捕措施的前提,以防止以此为借口造成变更逮捕强制措施权力的滥用。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

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

刑事拘留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第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有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三、被法院逮捕是指什么

逮捕是经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或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诉法》的规定,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如果是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如果是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还必须得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的许可,方可决定或批准逮捕。逮捕的执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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