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更换名字是直接到派出所就可以了吗
更换身份证一般应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如果镇不设派出所的,到县公安局。《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二、身份证快到期了,我可以异地去派出所更换身份证吗?
更换身份证不需要要本人去当地办理,可以异地办理的。首先要先办理当地的暂住证,再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去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以下六种情况不能在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户籍地办理,不能在异地办理。
2、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
3、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系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不能异地办理。
4、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做了美容手术,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不能异地办理。
5、有犯罪记录、在逃人员、不良行为黑名单人员,法院及银行公示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等,不能异地办理。
6、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在外地身份证到期了,更换身份证不需要要本人去当地办理,可以异地办理的。
三、身份证名字可以改吗
身份证可以改名字,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带派出所办理。
(一)身份证、户口本改名字的手续是怎样的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哪些条件下公民可以申请更改身份证、户口本上面的名字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三)身份证、户口本改名字有哪些注意事项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4、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公民有意向后,要本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陈述改名字的原因,户籍室根据情况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如果是未成人更改姓名,要监护人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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