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
时间:2023-05-07 18:42:42 3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变更规则包括三个方面:

(1)此处省略了与交易转让类似的交易转让规则

(2)非交易转让规则允许在下列情况下进行非交易转让:因捐赠导致的注册股权持有人变更,依法进行继承和财产分割;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允许的其他特殊原因。非交易转让的,受让人应当向登记公司或者其派出机构申请非交易转让,并出示身份证和有关证件。注册公司收到上述申请及证明文件后,填写转让单,无误后办理非交易转让,并于次一营业日将执行结果通知申请人。(3)股票账户挂失规则:投资者可向注册公司或其代理机构挂失股票账户。申请人应当先填写申请表,然后向受理机构提交有效证明。受理机构核对无误后,报失人应当重新办理登记和新开户手续,并约定补办日期。受理机构为注册公司代理人的,还应当向注册公司寄送有关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在约定的转让日,登记公司应当主动办理转让,并通知申请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变更规则还包括三个方面:交易转让规则;非交易转让规则;账户损失报告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运营之初就采取了“双向转让”的模式。自1991年12月21日以来,由于计算机系统的更新,股票交易和转让同时进行。T+0结算系统和同日购买均可同日销售。1995年1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T+1结算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非交易过户规则和股票账户挂失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基本相似,不会重复

第二,股权变动有三种类型:交易过户,又称交易过户。是指因记名股票交易将股权从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交易员申报记名股票时,必须先输入股东号,由计算机主机验证数据是否正确。如果是卖出申报,交易员还必须确认股东数据库中是否有足够的证券。收盘后,电脑主机根据交易记录自动办理过户手续,即增加买方账户相应份额,减少卖方账户相应份额,从而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非交易性变更也称为非交易性转让。是指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等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原因造成的记名股票的股权变动。受让人凭法院和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向**登记结算公司或其代理机构申请非交易转让,因无纸化流通,按受让人总数按当日收盘价向双方收取0.4%的印花税,证券账户一经遗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转移。在指定的转让日,登记结算公司应当主动办理转让手续。账户挂失变更不涉及财产转移,可直接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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