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申请书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首部要写清标题、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案由;
正文要写明证据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尾部要写明申请书所呈送的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申请的时间。
如系他人代书,应写明代书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及职务;
中间部分是核心内容,主要讲申请保全的证据以及申请证据保全的理由。
证据保全申请书一申请人:
申请人与———因———一案,已于___年——月——日向你院提起诉讼。
现因该案有关证据———即将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特申请给予证据保全。
事实与理由请求目的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
年月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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