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22岁的小薇(化名)生前是北京市某歌厅的服务员。今年4月24日晚,有人在歌厅附近居民小区楼下发现了小薇的尸体。后经法医鉴定小薇为高坠至创伤性休克死亡。近日,小薇的母亲向丰台法院提起诉讼,称小薇工作的歌厅没有在合理限度内保障小薇的人身安全致使小薇死亡,应支付各项赔偿金共计25万余元。
小薇的母亲称,女儿是被告歌厅的服务员,工作内容主要为陪客人喝酒等。今年4月23日深夜11点多,女儿在歌厅包房陪客人喝酒时饮酒过度致使醉酒,又在与客人发生争执时被客人用酒杯殴打,并因此遭到歌厅员工指责。24日凌晨女儿哭着独自走出歌厅,后来被发现死在歌厅附近居民小区楼下。后来公安机关赶到,调取了写有某某歌厅服务员的工作胸牌,鉴定发现女儿有严重醉酒,经尸表鉴定,结论为高坠至创伤性休克死亡。2008年8月,小薇母亲为女儿在北京办理了丧葬事宜。
小薇的母亲认为,歌厅没有在合理限度内保障女儿人身安全致使女儿死亡,歌厅应该对女儿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23万余元,以及2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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