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一轮国企改革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经过20多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发现,我国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即进行体制改革和创新。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的国有企业改革,为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彻底解决人们对产权改革认识模糊的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指明了国有产权改革的方向,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完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进退机制,进一步把国有资本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点领域。同时,国有资本应逐步退出一般竞争领域。这为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
同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特别是失业问题逐渐显现,已经成为影响全局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为保证社会稳定,为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通知书》(2002)中发12号;根据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再就业的指示精神,对国有企业安置富余人员作出指示,国家有关部委制定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主辅分离、结构调整、富余人员分流安置”政策(包括八部委下发的文件,如国企财改[2002]859号和国资委[2003]21号等,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它在产权、劳动关系、资产处置等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这一政策的出台,解决了长期困扰国企改革的用人问题;二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找到了突破口;第三,这一政策的出台找到了解决改革成本的有效途径
国企改革新政策的原则在新一轮运行中,我们可以创造性地运用新政策,积极寻求突破,但一些根本原则不能违背
首先,改制企业及其上级部门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改制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改革,实施改制分流,要与主业结构调整、结构调整和做大做强相结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企业资产结构、组织结构和人员结构优化。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之前,企业首先要做好战略规划,明确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经营范围。然后,根据战略规划的统一部署,对现有业务进行划分,必要时进行业务重组和整合,调整资产、人员和组织结构。通过重组整合,重新界定主辅业务范围。最后,对符合重组条件的辅助业务开展重组分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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