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专利侵权诉讼是指被告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对原告的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程序。并要求法院中止专利侵权诉讼,等待无效程序的结果。如果原告的专利无效,原告将失去权力基础,专利侵权诉讼不需要继续。同时,专利授权复审和专利侵权属于行政和司法程序,法院无法对所涉及的专利是否具备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作出结论。由于专利无效程序时间长,专利侵权诉讼的审判周期延长,不利于专利权人的。因此,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满后要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通常不中止诉讼,但经审查认为有必要中止诉讼的除外。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什么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是非常的明确的,也就是三年的时间,而且是需要从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虽然时间已经经过的话就可以起诉,但是不一定能够胜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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