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离婚诉讼需要去多少个人是没有规定的,由具体的情况而定,一般要出庭的人是原告、被告、代理人、证人等。
一、紧急联系人需要出庭吗
紧急联系人是否出庭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虽然是紧急联系人,但如果不是担保人,且并没有被列为被告,当事人就不需要出庭;且如果当事人被列为被告,法院会有文书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没有收到通知的,可以选择不出庭。当事人如果已经确认要出庭,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或者可以递交书面形式的文件给法院。
二、要如何写证人出庭申请书
写证人出庭申请书,一般需要具备四个内容。具体如下:
1、申请人。原告或者被告的一方,通常不是证人本人,双方当事人认为该证人有利于自己诉讼的,可提出申请;
2、申请事由。说明请求证人出庭作证的目的,一般是写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申请理由。证人有与一些原因未能出庭作证的,或者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可申请法院允许甚至是强制证人出庭作证,该证人出庭作证能带来什么对案件事实有重大影响等等。
4、最后附上证人的相关信息。
三、我国涉外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如果被告在国外定居,原告可向原告在境内的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原告在国外定居,可向被告在境内的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不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不能来我国法院亲自参加起诉、应诉的,可以委托我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外国人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答辩状、意见书、委托书或上诉状等诉讼文书,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另外,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的原则,外国人一方不在我国境内,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适时到我国法院出庭时,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该国驻华使、领馆领事官员(包括经我国外交部确认的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同时兼有领事衔者),可以直接以领事名义担任其代表人,或为其安排代表人在我国法院出庭,参与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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