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身陷被公安机关确认为出租或是出借银行卡之困局的话,那么无疑这将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
首先,为逃避法律责任,您极有可能遭受来自行政乃至刑事处罚的严厉制裁。
出租或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很可能会被视为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违法行为。
面对此种情况,公安机关将会对相关事实展开深入调查,以便准确评估并确定您在此事件中所承担的责任大小。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务必做到诚实守信,如实陈述所有相关情况。
若您确实并非有意为之,抑或是拥有能够证明自身并不知情且未从该行为中获取任何利益等情节的有力证据,请务必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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