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3、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一、抑制妨害请求权是什么意思?
排除妨害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物权请求权时一种行为请求权,请求相对人作为或不作为。排除妨害请求权系因妨害行为而引起,与妨碍和损害相比,妨害行为是一种持续侵犯他人享有之物权但又未必造成实际损害的行为。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请求人为物权人2、妨害人以无权占有以外的方式妨害物权行使3、妨害具有不法性或者超越了正常的容忍程度4、提出请求时,妨害仍在持续中5、被请求人系对妨害的除去具有支配力的人。
二、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以下这些: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善意取得与善意行使的成立条件与效力
善意取得的成立条件: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等等。善意取得的效力:受让人与原所有权人之间的效力,受让人直接取得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转让人与原所有权人之间的效力,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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