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诉讼离婚第一次开庭程序
夫妻诉讼离婚第一次开庭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8.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夫妻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诉讼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
2.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夫妻诉讼离婚家人要同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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