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无权扣在编教师的工资,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扣除签订劳动合同的教师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五险一金应当由劳动者支付的部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通过扣除工资补偿损失;其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