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可以已妻子未告知去哪上班为由离婚吗
时间:2024-04-02 09:03:16 33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丈夫可以已妻子未告知去哪上班为由离婚吗

在用人单位中,员工的离婚情况并没有被强制披露或申报的法律义务,而这也不是单位所能寻根问底的范畴。

因为员工的婚姻状况乃是涉及私密信息的个人事务,用人单位不应对此进行过问或是施加任何干扰。

而且,婚恋状态是公民个人的生活首务,单位理应尊重每位员工的隐私权益,不得以此为由来作为辞退员工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继父猥琐1岁儿童可以单方面离婚吗

是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

当发生丈夫猥亵未成年人的恶劣事件后,受到侵犯的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寻求保护。

倘若一方配偶方面主动要求判决离婚,而另一方则持反对意见,那么离婚问题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得到解决。

在此前提之下,若需在法庭上胜诉,获得离婚判决,就必须呈交充分有力的证据以证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确已达到破裂程度。

这类证据可能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等方面,例如应提供与相关处罚决议及判决书等相关资料作为支持分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n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n(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n(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n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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