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地发生工伤,如果经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后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依法获得下列工伤赔偿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的伙食补助费;其他。
工伤认定后如何赔偿的
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内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劳动者或劳动者亲属、工会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30天至一年内自行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出伤残等级后,此时就可以计算出自己可以得到多少工伤补助金。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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