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超过三十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申请破产和债务申请破产重整,有啥区别么
债权人申请破产和债务申请破产重整的区别如下:
债务人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可以提出重整申请。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问题,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前,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倒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
结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明确,公司的董事会无权就公司的重整作出决议,只能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后由债务人企业的代表机关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企业破产法》将重整申请权合理地赋予债务人,使得债务人在运用重整制度避免破产清算时具有主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全文5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